400元利誘10歲男童肛交10分鐘 31歲倉務員認13項控罪候判
發布時間: 2018/12/20 16:00
最後更新: 2018/12/20 16:32
31歲男子涉與一名男童作性交易,以每次100元至400元換取男童為他手淫、口交及肛交,男子又攝錄男童為其口交的過程等。警方進行打擊兒童色情物品行動時,發現男子的IP位址,調查後揭發事件,及於男子家中搜出87段兒童色情影片。被告今日(20日)於高等法院承認13項控罪,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30日判刑,等候索取心理醫生報告,以及男童的創傷評估報告。
報稱任倉務助理的被告何永康(31歲),承認5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、4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、1項企圖與16歲以下男子同性肛交罪、2項與16歲以下男子同性肛交罪及1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。
案情指,警方去年進行打擊兒童色情物品行動時,鎖定被告的IP位址有可疑,申請搜查令搜查被告寓所,發現87段兒童色情影片,大部分為成年男人與5至15歲的未成年男童肛交及口交等性行為。被告警誡下承認下載了上述片段,其後警方又在其電話中,找到7段男童X為被告口交、及男童展示陰莖的影片。
被告警誡下表示,於4至5年前在球賽中認識當時讀小學的X,X會到其家中玩電腦遊戲,其後X因想買東西而向他借錢,他借錢予X,X則在其家中或附近的後樓梯,為他口交及手淫作為「還款」,至去年更曾在沒有用避孕套的情況下與X肛交。
警方其後尋找現年15歲的X調查,X稱認識被告時約10至11歲,當時就讀小五,收取被告的金錢以換取觸摸其陰莖。X稱除為被告手淫及口交外,亦曾與被告肛交,歷時5至10分鐘。X又指被告同意每次手淫會付100元、口交會付200元、肛交則付400元。